【地檢署犯保協會】陪同志工在團體中的角色與家訪技巧

民國87年5月通過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」,翌年1月成立「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」,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而致重傷或死亡者之遺屬,在心理、物質及法律等各方面提供多項實質的服務,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工作,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。而擔任犯保協會的志工們,必須學習哪些在團體中扮演的角色及家庭訪視的技巧,才能避免犯罪被害人受到二度傷害呢?

楊靜芬心理師一開始即先介紹團體工作各種時期、團體性質及帶領技巧、如何設計方案活動、團體的效益等,並說明志工們在團體中擔任的協同帶領者或觀察者,二者差別為何。

接著,使用心理劇的心理計量方式,請學員們依志工年資排成一列,並分享自己在志工生涯中,遇到最困難及最開心的一件事,也讓培訓志工了解資深志工可能會遇到的狀況,如工作、家庭、志工三方面該如何達到平衡。

在最後家庭訪視技巧時,楊靜芬心理師先說明各種訪視技巧,便讓學員們分組練習,並當下就詢問扮演問題案主的學員,在聽到其他學員練習對話時的感受如何。練習完後,學員紛紛對訪視技巧提出各種問題,了解到原來實際上真正的同理心技巧並不是那麼簡單。課程就在學員們熱烈討論下結束,也期待下一次能夠再深入了解更多訪視的技巧,並充份予以練習。